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有何區別?目前,“創業創新”主題活動地深入推進讓我國各個領域創業者們總數都不斷攀升。在各種創業人當中,有的人需要申請注冊個體戶,有些人則需要申請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那樣,這三者中間到底有哪些區別和區別呢?下邊本文將對此開展簡單介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個體戶就是指生產要素歸個人全部,關鍵以自己工作為載體,勞動收入歸個體勞動者自身掌控的一種經濟形態。而個人獨資企業就是指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開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給投資者個人財產,投資者因其本人(或者家庭)資產對于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經濟實體。除此之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或者一個公司股東的有限公司,企業因其所有的財產單獨負責任,而公司股東只以其出資為準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從總體上,其差別主要表現在: 1、訴訟地位不一樣。一般而言,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并不具備主體資格,而一人有限公司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個體經濟。所說“主體資格”,是指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依規單獨享有政治權利和民事義務的部門。 2、出資人不一樣。個體戶的出資人需要由一個自然人及家庭共同出資設立,但獨資的出資人則只能是一個普通合伙人,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出資人則可以是普通合伙人,還可以是公司法人。 3、承擔責任范圍及情況不同。個體工商戶、獨資一般都是對的承當債務承擔是指無盡連帶清償責任,即不因資金投入運營的資產為準,反而是因其全部的所有的財產負責任;而一人有限公司則只以其出資為準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 4、三者適用法律法規不一樣。一般情況下,個體工商戶是依照《民法通則》要求開設,而獨資是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開設,有限公司乃是根據《公司法》開設,并受此調節。 5、稅務管理不一樣。現階段,我國對于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比較寬松,但是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規定則嚴苛的多。并且,在實際稅務申報環節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稅,不用繳納稅款,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則需繳納稅款,并對其公司股東股東分紅時還需要繳納個稅。 綜上所述,三者在各個方面都存在實際差別。因而,創業者在自主創業、開公司之前,有必要對三種自主創業的方式進行深入分析,從而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尋找最合理的形式進行申請注冊,以求完成個人和公司能夠更好地運營和發展趨勢! |